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开展2015年度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〉换证工作的通知》(苏建建管〔2015〕565号)和无锡市建筑安装管理处相关工作要求,决定自2016年4月20日起在全市开展2016年度《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》(以下简称《信用手册》) 核验换证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信用手册核验换证对象
本市建筑业企业。
二、核验换证时间
(一)2015年度《信用手册》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16年6月30日;
(二)已经领取新版资质证书的,自发文之日起至2016年7月底,可以申请《信用手册》的核验换证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核验换证的组织实施
2016年度《信用手册》核验换证工作由无锡市建筑安装管理处(以下简称无锡市建管处)组织实施。江阴市建筑工程管理处(以下简称江阴市建工处)对本市企业申报资料和网上登记信息进行核查,同时与“四库”信息核对完善无误后报无锡市建管处核发新证。
城建类建筑业企业2016年度《信用手册》核验换证,由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具体组织实施。
四、核验换证所需资料
(一)2015年度或单项《信用手册》原件。各企业应将2015度在锡承建工程情况如实填入《信用手册》,并经施工项目注册管理机构签章确认。
(二)请企业按文件要求填写《无锡市建筑业企业2016年度<信用管理手册>核验换证登记表》(即附件1,一式二份)、《无锡市建筑业企业新增待审人员信息登记表》(即附件2)和《无锡市建筑业企业2016年度<信用管理手册>汇总表》(即附件3)。为减少企业负担,避免重复报送资料,仅对有人员新增的企业,需填写附件2,并提供人员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(均为原件和复印件)提交江阴市建工处审核。
五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2016年《信用手册》暂缓核验换证
(一)未取得新版资质证书(劳务企业除外)的建筑业企业;
(二)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延期的企业;
(三)企业各类质量安全管理网络未建立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;
(四)在锡施工期间,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、安全、市场行为检查中受到2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;
(五)恶意拖欠务工人员工资,发生务工人员集体上访事件被通报批评的;
(六)对已领取无锡市《信用手册》,在2015年度中相关信息内容没有及时更新完善(项目信息未更新、人员信息变动未及时更新)及有失信行为的企业;
(七)对已领取无锡市《信用手册》,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、文明施工不到位或其他违法、违规行为需暂扣《信用手册》的企业,由发证部门进行通知,相关企业按通知要求及时上交《信用手册》,如拖延时间或不上交的企业将取消下一年度无锡市《信用手册》。 |